主視覺圖
活動訊息
標題 104年度高雄捐血中心志工招募又來了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轉寄好友 友善列印
建檔單位:高雄捐血中心


 

高雄捐血中心志工招募簡章
一、招募目的:
本中心為強化對捐血人的服務,依據志願服務法,運用熱心服務之社會人力資源,在捐血活動地點協助服務捐血人完成捐血流程,以提昇本中心最優質之服務水準,特訂定本招募簡章。
二、主辦單位:
高雄捐血中心企劃課
三、招募對象:
(一) 年滿18歲以上,身體健康、具服務熱忱與負責精神、可提供固定時間服務、認同無償捐血運動之民眾與在學大專學生。
(二) 樂意配合本中心對於服務工作之安排,並能固定排班值勤至少一個月16小時者,或於中心活動需要時協助捐血宣傳。
(三) 能充分配合培訓時間者。
(四) 對志願服務工作有興趣且儀容端正、言談清晰、身心健康並具奉獻與服務熱忱者。
四、服務性質:
   (一)服務地點:岡山捐血室(岡山區壽華路58號)、楠梓捐血室(高楠公路
         1837號) 、左營捐血室(左營區博愛三路635號)、捷運三民捐血室(
         運後驛站B1,2號出口)、前金捐血室(中華三路7號6樓)、文化號捐血
         車(文化中心和平一路側門)、捷運鳳山捐血室(捷運橘線大東站B1)。
    (二)服務項目:
1. 捐血人接待指引。
2. 捐血後關懷,從旁了解其狀況及需要。
3. 一般問題解說。
4. 協助捐血宣導活動。
5. 其他與捐血有關之事項。
    (三)服務時間:本次招募志工時段及員額分述如下
1. 岡山捐血室:週五13:00-17:00一位。
2. 楠梓捐血室:週五12:30-16:30一位。
                         週六12:30-16:30一位。
3. 左營捐血室:週五13:30-17:30一位。
                         週六13:30-17:30一位。
4. 前金捐血室:週日13:00-17:00一位。
5. 捷運三民捐血室:週五13:30-17:30一位。
                                週六09:30-13:30一位。
6. 文化號捐血車:週日14:00-18:00一位。
7. 捷運鳳山捐血室:週日09:30-13:30一位。
五、值班方式及時間
    (一)本中心志工服務之值班方式以固定排班為原則。
   (二)定點服務志工每週至少固定一個時段,每次值班時間為4小時。
    (三) 若遇舉辦活動時,將另公告,徵求協助服務志工。
六、職前講習:需全程配合,否則視同放棄。
凡欲加入「高雄捐血中心志工」的朋友,須接受職前講習訓練,實習二個月每個月安排四次共計至少八次;由中心考評將視出勤及工作態度審核合格後方始錄用,結果將另行通知。職前講習內容包括一般基礎課程及特殊訓練課程(含共同課程與專業課程),基礎教育訓練與特殊教育訓練之共同課程由中心協助報名參加合格單位辦理之訓練課程,特殊教育訓練中之專業教育訓練課程將另行擇期由中心聘請專業講師授課。
七、講習課程內容:
    (一)基礎教育訓練課程

課程名稱
時數
一、志願服務的內涵
2小時
二、志願服務倫理
2小時
三、自我了解與自我肯定
2小時
四、志願服務經驗分享
2小時
五、志願服務法之認識
2小時
六、志願服務發展趨勢
2小時
總計
12小時
 

 (二)特殊教育訓練之專業教育訓練課程-捐血志工

課程名稱
時數
一、台灣捐血事業簡介
1小時
二、血液作業流程介紹
1小時
三、捐血作業流程介紹
1小時
四、捐血常識
1小時
五、捐血現場接待與服務禮儀
2小時
六、個資法介紹
1小時
七、捐血志工注意事項與綜合討論
1小時
總計
8小時

 
八、講習名額:
        講習名額將依本中心之實際需求而定,由本中心企劃課評選適合者通知上課,本中心將以郵寄或電話通知講習之日期、時間。
九、講習時間與地點:
志工特殊訓練講習時間:104年7月17日(星期五)
地點:本中心8樓小會議室(高雄市楠梓區高楠公路1837號捷運紅線都會公園站)
十、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4年6月30日止。
(二)、報名方式:
 (1)通信報名:高雄市楠梓區高楠公路1837號高雄捐血中心企劃課收。
 信封袋上請註明「參加志工招募」字樣。
 (2)傳真報名:07-364-1556
 (3)E-mail:sheny.ks@blood.org.tw
(三)、報名表請至高雄捐血中心網站最新消息處
     (http://www.ks.blood.org.tw/)下載簡章及報名表,或來電索取。
(四)、洽詢電話:07-3660999轉7111~7117,王小姐。
十一、其他:
(一)領有服務紀錄冊並服務年資滿一年,服務時數達150小時以上者,得向高雄市政府申請認證服務績效及發給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
(二)領有服務紀錄冊志工服務年資滿三年,服務時數達300小時以上者,得檢具一吋半身照片2張、志願服務紀錄冊影本相關證明文件,向高雄市政府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
(三)因升學、進修、就業或其他原因需志願服務證明者,得向本中心提出申請。本中心受理後,經業務相關承辦人、督導主管核實審查後發給志願服務證明書。
十二、備註
(一)志工服務工作人員均為一年一聘及無給職。
(二)志工均應遵守本中心有關之各項規章。
(三)如有未盡事宜,將另於高雄捐血中心網站公布。
(四)本期志工招募人數未達10名以上,將暫不辦理面試、訓練等後續作業,報名人員將錄案備用,俟再行招募至足該名額後再行辦理。
(五)志工義務:
1、遵守「志工倫理守則」。
2、遵守本中心服務規範或相關規定。
3、出席本中心志願服務有關會報或活動。
4、參與所提供之教育訓練。
5、妥善使用志願服務證。
6、值勤時應尊重受服務者之權利。
7、對因值勤服務而取得或獲知之機密訊息,有保守秘密之責。
8、嚴禁收取民眾給予之任何報酬。
9、妥善保管所提供之可利用設備及文件。

(七)本計畫核定後實施,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補充之。

最後更新時間:2015/6/26 上午 09:08:49
回最上端
Short Cut
回上一頁